2013年7月2日 星期二

誰來『老吾老』? (2)


誰來『老吾老』? (2)

有人說西方人對孝道比較淡薄,其實不一定。曾任美國兩任國防部長的Donald Rumsfeld(倫斯斐先生) 侍奉父母極為孝順。無論如何忙碌,每年一定與父母相聚幾次直至他們在一次車禍中,父親不幸過世,母親脊椎重傷,須長期躺在床上(bed-ridden)。車禍發生後他即接來母親同住,就近照顧,直至往生。小布希總統之孝順更是聞名全美。

目前在東方通常年老與兒女的孝順常聯想在一起,如果你期待兒女的回報,『孝順』的問題便於焉而生。但若能把與兒女的相處看作朋友,則『平安無事』,但老中恐不易做到。尤其當父母與子女分居國內外時,因國情不同,對於孝道觀點就可能有差異。據傳前台灣南部某大醫學院院長,有一次偕其老伴到美國探望其子及媳婦。住了兩周臨行離去時,其媳婦竟拿出一張清單(a list of food provided),詳列為公婆所支付的項目與金額。老院長頓時感到茫然與錯,但仍一語不發地掏錢付賬,然後離開。當前往其他學生處,並被問起他兒子在美的現況時,他說『沒有這個兒子了!』。此事例與台灣一句典故,不謀而合:『飼子無議論;飼爸母要算頓?-意即養育子女不計較,扶養父母却須以餐計。也許這是完全融入美國社會的部分台灣人的想法吧!

其實子女移居國外,謀生不易,亦有苦衷。幾乎每個家庭均有固定開支預算(budget),而包含各種保險在內之支出項目又繁多。又從前臺灣農業社會,需要人力,故有些家庭不免「人丁興旺」,為養家活口但却苦了父母。等到兒女長大成人後,供養父母的責任,則難免互相推諉。故一句俗話說:『多子餓死爸!』。(三個和尚沒水喝?- 大家互推責任)

故子女之孝順與否非在其數目之多寡? 但是否在美華人都不知盡孝道?其實未必。筆者鄰近住了一家香港移民,他有六兄弟姐妹,男女各半;其寡母高齡86。老太婆星期一到五住老大家,由老大供養,每星期六、日由老二至老六輪流接去奉養。老大(長子)盡最大義務,其餘不分男女亦盡孝道。這個移居海外的華人大家庭,尚能維持中國古老的孝順傳統,實在難得,亦屬罕見。而最近老太太身體欠安,無法每周末到處更換地點接受兒女供養,乾脆住入nursing home (老人院) ,但規定兒女每天輪流一次,每次4小時去陪侍她,兒女尚能遵守約足。此老人院食住費用全包每月要三仟多元,誰付? 自掏腰包,因她自己有30多萬元積蓄,估計應够支付78年的生活費用,能不能再活這麽久? 且讓老天爺決定,但看來『老本』的確重要。

目前臺灣社會孝順或不孝順父母案例皆有,女兒比兒子孝順的也有。筆者有位學生,父親中風,不久昏迷不醒,形同腦死,從加護病房到安養院,雖無意識,但有生命跡象,其子女不忍心放棄,共讓其住院十年,方才自然『往生』。另有位學生的父親因車禍,頭部重傷送醫,不久醫生宣佈腦死。三天後,這位學生與兄弟們商量,決定為其父拔管讓他接受assisted suicide安樂死』。這兩位學生有項共同之處:兩人父親皆為地方名醫;兩位學生也都是醫生。但做法不同,前者認為捨不得父親『早走』;後者則認為捨不得他『繼續受罪』。孰者為孝?孰者為不孝?恐見仁見智。

在台灣另有一句典故-說明子女的不孝案例,謂之『草索拖俺公;草索拖俺爸;一代過一代(音同「)。』草索即草繩也。其意:某不孝子有天捆綁老爹,背負上山,擬把他丟棄隨行的兒子問道為何如此做? 他答道:『阿公已無工作能力,待在家中只是浪費我們的糧食,不如丟棄他,讓他自生自滅吧! 』當卸下草繩欲返家時,他的兒子提醒他父親把帶來的草繩帶回去。他不解其意,兒子答道:『以備來日你年老時,我也帶你來丟棄之用(此不孝行為)可以代代相傳』。這句話後來變成老父母責備子女不孝時的警惕語,可能是詛咒(curse),也可能是指責(reprimand)當然現代社會應無此事發生,但『棄養』的情形仍存,方式不同而已。由此再度顯見『老本-自己養老金的重要。

  其次,中國古代有所謂的二十四孝典故,以現代人眼光看,是不切實際(impractical)不合理或荒謬的。但多年前有某位校友留德時,曾以中國古代「烈女傳」為題,譯為德文並加闡述,取得博士學位。也許西方人對中國烈女精神感到好奇與不可思議(incredible)(待續)

Justin Lai, 11/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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