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老吾老』? (1)
如果你未老或將老應正視、重視這個問題,如果你已老應檢討這這個問題。中國人講得十分動聽,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大同世界,是一種fantasy(幻夢)也可能是西方人所謂的utopia-理想國。而所謂的『養老』,是誰來養? 你自已養?子女養? 還是國家養? 請看下列分析。
人生在世,歷經出生、長大、成熟、年老,及『終必過世』的幾個階段。其中年老至死亡乃一個重要關鍵。目前大多數國家把65歲當作一般退休年齡界線。美國社會安全局要等你滿65歲才讓你享受一些福利(benefits)。例如:乘坐交通工具免費、減價或核發優待醫療卡(Medicare俗稱紅藍卡)等讓你享受更少的醫藥費用,包括自付款額(co-payment)。更重要的是如果你曾經工作10年以上,又積了一定基數,退休後每月可領到一筆養老退休金(pension)。當然依你工作年數長短,與繳付稅款多寡而定。然後每月一日自動、準時地存入你的帳户,從未有誤。因此有人說Uncle Sam-『美國政府,有人譯為山姆大叔,因United States與Uncle Sam之起首字母均為US。稱呼美國以後者代前者則隱含諷刺,有「凱子」之義』,是最孝順的美國孩子,誠不為過也。
美國退休金屬單一制度,台灣則可以分全退、半月退、月退及18%等多種選擇。18%的存款優惠是世界少見(unique),它原是台灣國民黨執政時期,一時的權宜政策,後卻成為退休者的福利,與執政者自稱的「德政?」。另外雖無軍公教身分,但若符合一定條件,亦可領到所謂的年金(annuity),金額雖不多,但聊勝於無。有人拿它當零用錢;有人送給孫兒女;有人拿它做老人聚餐會費;另有人則捐献給宗教或慈善機構,亦屬好事(a kindness)一樁。
雖有退休金,目前有人仍有『養兒防老』的舊觀念存在。這是不一定可靠的養老方法,且多仰靠男孩,因此重男輕女,重媳婦輕女兒乃台灣人一般習俗。但台語有句話卻質疑女兒比媳婦更孝順,它說:『不孝媳婦三餐燒(熱),有孝查某子(女兒)路里搖』。注意: 「燒」與『「搖」押韻』。其意為『媳婦(與公婆住一起)再怎麼不孝順,公婆仍可以享受每日三餐熱食。出嫁的女兒再怎麼孝順,也難得帶食物回來一次,且姍姍來遲』。
其實女兒與媳婦基本上不同,前者出嫁後多半不與父母同住(當然有例外),而後者則多半與父母同住,隨時可照料父母。本句意涵提醒世人:「媳婦比女兒管用」。而台灣另一句諺語:『別人桌頂,挾肉飼大家』此句意謂:『挾別人桌上的肉來飼養自己的婆婆』表面上是孝順婆婆,但『不無慷他人之慨』。
以上兩句皆肯定媳婦的孝順。但另一句諺語却說:『頭毛白疏疏,嘛愛外家。』(「疏」音同「西」,「西」又與「家」押韻)-意謂:既使頭髮變白的女兒,也不忘回饋娘家。本句應有自我辯護,或提醒出嫁女兒,不可忘本,對娘家應終生懷念與感恩,多少與孝道有關。
在東方有較多婆媳不睦或紛爭,但若兒子孝順,媳婦很難不孝。有人以為『子不孝,則媳婦效之;反之亦然』。台灣有一典故諷刺不孝子事例:某男子冬夜歸來,太太應們,他塞了兩塊熱呼呼的油炸蚵爹(牡蠣俗稱蚵仔) 給她,並說:「蚵爹兩塊燒燒,嘸通乎俺娘知-hiding this from Mom」。後半句恰巧被老太婆聽到。家庭風波不免發生,而兒子平日的孝順,也得重新評估!
相對於婆媳關係,女婿與岳家父母關係,似乎古今中外較和諧,甚至更温馨。美洲(含北、中、南美) 是一個母系社會,對岳母十分親切與禮遇,迄今仍有些美國人家,會特別在屋後增建一小屋,美其名曰guest house(客房),其實是專供岳母居住。因女兒出嫁時,所有開支包括婚筵、禮堂佈置或招待親友等全部由女方家長支付。美國人結婚,男方不付聘金,嫁則不一定有。但能免費娶到老婆,又受贈一些贈品,已心滿意足。或許這樣,對岳母就特別孝順吧。早期唐山客來台打拼,多半是年輕光棍,而大陸新娘娶到不易(不似現在),故不少人與原住民通婚,在台定居。也許感恩,對岳父母都很好,也奠立了良好岳婿關係與傳統吧。
今日社會型態改變,養兒不一定能防老。西方人有扶養小孩到18歲的義務,但兒女沒有扶養父母的義務,卻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年老時中國人喜與兒女同住,以享所謂天倫之樂。新加坡地小人稠,政府鼓勵三代同堂。符合條件者,申請國宅時可享優惠或低利率之優待。西方人除非你是富貴之家子弟,否則很少與家人同住。他們一方面鼓勵小孩獨立,另一方面也養不起(unaffordable)。
倘若老夫妻健在,感情和睦,倒也其樂融融,不一定要含飴弄孫。所謂『少年夫妻老來伴』。這也是中國人所標榜的年老三大寶之首-老伴。(其次為老本與老友)年老時倆老互相扶持與照料,可避免省去與兒孫間之『無可避免的代溝』與磨擦,當然也可以活得更有尊嚴,亦人生一樂也。但如所周知,『婚姻不見得永遠如此甜蜜』。有時中年喪偶,或鰥或寡,有時離異或分居,美滿婚姻無法保證。故中國人喜在他人結婚時,祝福他們『白頭偕老』,良有以也。
人到老年未亡前,若『千金散盡,身體又欠安』誠屬不幸。若子女肯善盡孝道固然有福,但若他們自身難保,無法照顧老邁父母,也難勉强。如果年老健康是人之『福』,若年老體衰,甚或經濟拮据則是人生之『苦』。西方人認為『身體健康又富裕是應把握,而貪病交廹則應逃避』。但,談何容易? 通常,年老者若本身體弱多病,也會導致子女不孝,蓋不勝其煩也。長年卧病,常使子女因照顧而疲於奔命,除金錢負担外,體力與精神均會透支,且影响子女彼此間之感情。故台語謂之『久長病,不孝子』(父母久病,即無孝子)。當然現代人若經濟許可,固可僱人看護,但仍有精神負担。(待續)
Justin Lai, 11/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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