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5日 星期六

用藥之利與弊

用藥之利與弊

去年美國心臟科醫學會發布新版降膽固醇藥物史達汀(Statins)的使用準則。標準的放寬可能使得使用該類藥物的人數倍增。該準則的發布引起了一些爭議。
史達汀準則,專家質疑!

哈佛大學醫學院講師、醫學書籍作者John D. Abramson以及加州大學舊金山醫學院的心臟內科專家及JAMA的編輯Rita Redberg,一齊在紐約時報以「不要讓更多病人服用史達汀(Don't give more patients Statins)」為標題,嚴正表達對於更新版準則的質疑。

兩位作者直言,心臟科醫學會這個決定「獲利的是藥廠,對於病人而言,利益有限」。他們根據研究數據分析,認為對於已診斷有心臟病的人,史達汀的使用,可減少心臟病發作及中風機率。

但對於沒有心臟病史,只是膽固醇較高的人,並不能降低他們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值得注意的是,服藥者中大約有近20%會產生副作用,包括肌肉損傷(痠痛或弱化)、神經功能下降(健忘)、糖尿病白內障性功能障礙等。
生活習慣好,勝過藥效

然而,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研究,80%的心血管疾病因抽菸、缺少運動、不健康飲食以及不良生活習慣造成。兩位作者認為最危險的是,病人往往以為服了藥就等於買了保險,而忽略了自己生活上該注意的事,譬如戒菸、食量的控制或每天多走10分鐘的路等。而且,研究發現,以生活習慣的改變去降低膽固醇,比服用藥物效果更好。

最後,兩位作者還提到這次心臟科醫學會更改使用準則,所根據的臨床試驗是藥廠出資,參與制訂準則的一些專家都曾經是藥廠的有給顧問,心臟科醫學會雖是非營利組織,但也長期接受藥廠捐助。

作者們強調,醫療準則的訂定,必須以病人利益為最重要、也是唯一的考量,所以,應該由一群完全沒有利益衝突、與藥廠沒有任何關係的專家、學者來制訂。
膽固醇未降,先受其弊!

事實上,在這更新準則發布的前一年,布朗大學醫學院的臨床教授,心臟內科專家Barbara Roberts就出了一本書(The Truth about Statins),從她追蹤服用史達汀的病人(包括她的先生)的觀察,以及參與降膽固醇藥物臨床試驗的經驗,加上眾多臨床試驗數據分析後,提出見解。

她也認為,對於沒有心臟病的人,只是根據膽固醇的數據高低而去服用史達汀,可能未蒙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風險之利,反而受到導致罹患糖尿病等副作用之弊。
我非常同意三位作者提出的警告,任何藥物都有副作用,現今有很多預防疾病的藥物,都必須長期服用,甚至一輩子服用。最好,在服用以前,對於該藥的作用與副作用深入了解,與醫師認真討論利弊得失,再做決定。服用以後,當有一些症狀發生時,也要請教開立處方的醫師,可不可能是藥物的副作用
門診時限短,沒空討論

在台灣三、兩分鐘的門診時限內,醫師根本沒時間與病人討論用藥的利弊,或主動關心副作用的問題。以服用史達汀為例,我相信當病人發生肌肉痠痛、記憶力變差、糖尿病等問題時,可能自己去掛復健科、神經內科、新陳代謝科門診了!結果,不是去停用史達汀,而是吃更多的藥物

大家都知道,台灣健保藥費占健保支出的百分比,遠高於先進國家,政府一而再地打壓藥價,使不少進口藥品因利潤太低而退出台灣巿場,嚴重影響國內的用藥品質。

藥費支出高,濫用造成!
其實,台灣藥費支出高的原因,並不是藥價的問題,而是濫用與浪費的問題。很多病人的病痛是藥物引起的。我的建議是,自己的健康要自己顧,當醫師要為你開處方時,最好,請醫師好好解釋其作用與副作用,是不是非吃不可?有沒有比吃藥更好的辦法?

(本文作者黃達夫醫師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

07/05/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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