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歷史沿革與地理簡介1
嘉義市古名「諸羅山」,其名由來有二:一係「番語」社名之譯音,荷稱之
為Tirosen 社,音近諸羅山社,一係取其東方諸山羅列之意。亦名桃城,以其古
城形如桃而名,桃之尾尖,在今中央七彩噴水一帶,市民慣稱桃仔尾。
諸羅山是中國大陸大規模移民台灣之據點之一,明天啟元年(一六二一)閩
漳人顏思齊引率移民自笨港登陸,據以開墾拓荒。天啟四年(一六二四)荷蘭人
占據台灣,初期統治今之安平與台南市區一帶,不久即安撫了諸羅山一帶的平埔
族,並對此地加以經營,嘉義市內風景幽美的紅毛埤(今之蘭潭水庫),即是當
時荷蘭人所鑿。
明永曆十五年(一六六一)鄭成功來台驅逐荷蘭人,建立台灣首度的漢人政
權,設一府二縣,即承天府與天興、萬年兩縣,以新港溪(今之鹽水溪)為二縣
分界,嘉義隸屬天興縣。清康熙二十二年,清國領有台灣,康熙二十三年設台灣
府統三縣,即分明鄭時代的萬年縣為台灣、鳳山兩縣,改天興縣為諸羅縣,縣署
設於佳里興(今之台南縣佳里鎮),康熙四十三年(一七○四),縣治自佳里興遷移諸羅山,即今嘉義市,以木柵為城。雍正時,知縣孫魯改建土城堡,雍正五年,知縣劉良壁重建門樓,砌水洞,各置砲座,並命四門為:東曰「襟山」,西曰「帶海」,南曰「崇陽」,北曰「拱辰」,雍正十二年,知縣陸鴻於土城外植刺竹護城益固。
乾隆五十一年(一七八六),林爽文反清之役,圍攻諸羅城十月,城內人
民協助清軍有功,清國乃本「嘉其死守城池之忠義」之旨,翌年十一月初三日下
詔,易稱「諸羅」為「嘉義」,光緒十一年,台灣奉准正式建省,十三年,分全
台為三府一直隸州十一縣三廳,嘉義縣屬於台灣府,縣治仍設於嘉義。
一八九五年,清日甲午戰役,清國與日本訂立馬關條約,將台灣割給日本,
日本治台後,設總督府統治全台,正式施政。自此至民國三十四年十月廿五日台
灣光復,其間名稱多次變更。明治三十九年(一九○六)嘉義大地震,城垣全毀,
僅存東門。是年(民前六年)日本當局乘機制定都市計畫並實施市區改名,重建
後之嘉義市,為台灣全島當時最現代化街市,工商業及交通開始發展,明治四十
年建設通阿里山鐵道。
大正九年(一九二○,民九年)是年第八次改革隸台南州嘉義郡之下,開始實施地方自治,嘉義正式成為自治團體的嘉義街,民國十九年(一九三○,昭和五年)嘉義街改陞為市,嘉義市自此正式誕生。
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嘉義市升格為省轄市,直隸省政府,民國三十九
年調整行政區域,全台劃分為十六縣五省轄市一管理局,嘉義市改為縣轄市,各
項經費短絀,影響建設,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一日,在地方人士多年奔走下,再恢
復改制為省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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