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8日 星期三

道德經淺釋 (2)


道德經淺釋 (2)

《老子》,又稱《道德經》、《道德真經》、《老子五千文》及《五千言》,原為思想家老子的著作,中國春秋戰國時期道家學派奉為創始典籍,有學者認為是中國歷史上首部完整的神哲學著作[2]。在秦時《呂氏春秋·注》稱為《上至經》,漢初曾直呼《老子》,自漢景帝起此書被尊为《道德經》。

第三章​​
不尚賢(不刻意招賢),​使民不爭(使民眾不去爭名);​不貴難得之貨(不稀罕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使民眾不為盜)。​​不見可欲(不見引發慾望的根源),​使心不亂(就不會產生動亂的動機)。​
是以聖人之治(所以聖人的治理方法是):​虛其心、實其腹(普及虛心、養身的道理),​弱其智、強其骨(宣傳弱智、強骨的好處),【注:弱者道之用】​
常使民無知無欲(常使人民深刻感悟無知無欲的益處),​使夫知者不敢為也(使那些自作聰明的人無用武之地)。​為無為(以無為的境界處理政務),​則無不治(國家就沒有治理不好的理由)。​ 

第四章​​
道沖(道似一個器皿),​似萬物之宗(好像萬物的根源),​
淵兮(它浩瀚無邊啊),​而用之或不盈(永遠取之不盡)。​
挫其銳(壓制鋒芒),​解其紛(解脫紛擾);​和其光(和順光輝),​同其塵(混同塵垢)。​湛兮(高深莫測啊),​似若存(好像無處不在)。​​
吾不知誰之子(我雖然不知它的來源),​象帝之先(但它卻先於上帝)。


05/0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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