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中國政治體制的消長
-民主失能 台灣的體制優勢正在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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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舉「依憲治國」,萬馬齊瘖;台灣正醞釀修憲,眾議紛紜。
一斑窺豹,兩岸政治體制的差異立現。就架構言,北京可謂「憲政」穩固而少「民主」,台灣則是有「民主」而「憲政」動盪;再就政績言,則北京可謂少「民主」而有「績效」,台灣則是有「民主」而無「績效」。於是,若從「政治體制競賽」的角度看兩岸情勢,台灣的體制優勢似在逐漸流失。
過去,台灣向有「民主自由」較「一黨專政」優越的光榮感與自信心。但如今值得憂慮的卻是:如果「中國崩潰論」已漸漸退出思考可及的時間範圍,「民主失能」的台灣要如何與中國大陸維持平衡的競合關係?
台灣的「民主自由」,相較於北京的「一黨專政」,在人權理念層次當然比較優越。而且,台灣的民主政治是節制兩岸關係的主要槓桿,非此無以抵拒北京的壓力。這些因素,皆曾是台灣在兩岸關係中的優勢。但是,這套民主體制因實踐上的「失能」,已逐漸成為耗弱台灣的因素,甚至使台灣陷於難以抗衡北京的困局。台灣若繼續陷此狀態,將失去兩岸競合的因應能力,前景堪虞。
先從政治面看。例如,北京的「依憲治國」,就是「堅持共產黨專政」,此種「憲政」在人權或民主理念上誠受批評,卻產生了如臂使指的治理績效。相對的,台灣的「憲政」連國家認同都呈現撕裂,且經歷七次修憲的憲法,如今又聞修憲之議。再者,台灣的憲政操作問題,遠較憲法條文的問題更嚴重;例如,立法院的「政黨協商」,假「民主」之名摧毀了「多數治理」的憲政原則,這不啻是有民主而無憲政。
再從經濟面看。例如,北京的一黨專政,要產業轉型就騰籠換鳥,要調節分配就以行政命令強制高薪者減薪、低薪者加薪,要參與FTA也聽不到「弱勢產業」的聲音。相對的,台灣的民主體制,使核能政策站不住、石化工業起不來,產業政策莫衷一是,自由開放陷於自相矛盾,要加薪則只能「道德勸說」。於是,經濟政策的辯論往往淪為「罵政府」的比賽,卻始終無以建立目標、策略與路徑。
兩岸的體制對比,約有三項特徵:
一、北京有「專制紅利」,台灣卻有「民主負荷」。
二、北京有「空間紅利」,汶川地震只是區域事件,但一個九二一地震卻幾使台灣動搖國本;在台灣,一個文林苑事件演成全國風潮,但大陸上的釘子戶皆是地方事件。
三、北京有「人口紅利」,自世界工廠到世界市場、自外銷到內需,皆可運用十三億人口的規模條件,大開大闔,台灣則因人口規模小而成淺碟經濟。
由於此種體制對比,北京是以專制政治主導經濟,再以經濟支撐專制政治。此由習近平在雁棲湖ECFA「以經濟競合操作政治對抗」的手法,即可概見其政經相輔相成的內外效益。相對而言,台灣則陷於民主政治攪亂經濟發展,經濟遲滯又回頭攪亂了民主政治的困境。例如,太陽花事件即使自譽為民主表現,但其提出的政經方案卻是封殺服貿、貨貿及自由經濟示範區,是否合理可行?
大陸「一黨專政」的體制,在文明理念上自可批評,但如今卻已罕聞「中國崩潰論」之說,而全世界皆在思考該如何因應在「專制紅利/空間紅利/人口紅利」上表現出高度績效的北京政權。相對而言,如前所述,台灣的民主自由在人權理念上當然比較優越,且民主政治亦是台灣賴以與大陸抗衡的最重要的政治槓桿;但是,「民主失能」已使民主與國家的生存戰略剝離,「民主」只能掀起社會風潮,卻不能解決國家的問題。
台灣當然仍應以民主體制來維持兩岸競合關係。但台灣的民主政治,不能再以撕裂為手段,不可只知選舉奪權,卻提不出救國方案;也就是說,面對以「專政建立政績」的北京,台灣必須能「以民主建立政績」,「失能的民主」將難以扭轉兩岸消長情勢的繼續惡化。
為人民福祉計,台灣不可自陷「成也民主/敗也民主」的悖論。我們必須證明:台灣的民主政治,除了太陽花占據立法院、立委霸占主席台、「政黨協商」,及使國民黨九合一大敗之外,我們還能團結國人,共策救國方案。否則,台灣原本具有的民主體制優勢,因內耗空轉,正在逐漸流失之中。
【2014/12/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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