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的『交易紛争』-《馬達與抽水的理論》
【紛爭緣起】
某一天一位房地產仲介到某地出差,住進一家旅館,閒來無事,叫了一位女郎「陪宿」。雙方議定以台幣八千元作『交易』之代價,經過一夜翻雲覆雨後,兩人都睡著了……..。
次日,女郎醒來後,發現該仲介已經不見了!才猛然想起還沒拿到錢,又急又怒,只好翻箱倒櫃看能不能找到一點蛛絲馬跡,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在床底下找到一本該仲介遺失在旅館的記事簿,上面剛好有該仲介的電話…
女郎二話不說,馬上怒氣沖沖地撥電話給該仲介,準備討回公道。
鈴....鈴....鈴........電話接通了,是仲介接的電話,「喂,請問找哪位?」
女:「找哪位?你太沒有職業道德了,居然不付錢就跑掉!怎麼,你們公司沒教你們『使用過產品之後都必須付費』嗎?
【紛爭內容】
仲介員馬上辯解:「小姐,妳先別生氣,先聽我說,我有「三個」不付錢的理由。
首先呢!當我一進「房子」的時候,我就覺得那棟房子「老舊了」,「太多人」住過了,根本是間「中古屋」,不值這個價錢。
首先呢!當我一進「房子」的時候,我就覺得那棟房子「老舊了」,「太多人」住過了,根本是間「中古屋」,不值這個價錢。
第二呢!之後我又發現房子「太大了」,我的「家具」放在裡面,顯得格格「不入」,大而不當。
第三點更糟糕!我發現裡面沒有「水」,水是民生大計耶!沒水的話怎麼能「住」?是吧,基於這三個理由,所以我覺得沒有必要付這個錢。
該風塵女郎一聽,立刻反駁:
「第一,很多人「住過」,為什麼呢?因為房子「好」嘛,......房子好所以才會有很多人住過.
「第一,很多人「住過」,為什麼呢?因為房子「好」嘛,......房子好所以才會有很多人住過.
第二,房子太大!那根本不是房子的問題!那是因為「家具太小」!怎麼能怪房子太大。
第三,房內沒有「水」!那也不是房子的問題!那是「馬達」的問題!馬達運轉的不夠「有力」,抽的「不夠快」,當然沒有「水」啦……這應該怪馬達才對。
你的理由根本都不成立,你還是得付錢。
《旁觀之論》:
以上事例涉及色情交易,但恐純屬虛構笑談,倘若屬實,兩造各依其理,各執一詞,孰是孰非? 不易論斷,如依法論事,男的「召妓」,女的「賣淫」雙方均難逃刑事罪嫌。但循情依理,男的耍賴「白嫖」,缺德可惡,而兩位「歪理」一堆,非局外人所能瞭解,亦難同情,例如:馬達「有力」,不一定抽得到水,因與「地質」不無關係。東西「新舊」一望即知,使用後方知「舊貨」,拒付貨款,確難令人同意,而家俱與房間「大小」的比例,則見仁見智;6坪大的客廳擺一台Grand Piano(大鋼琴) 與30坪大廳放一台U-3 Piano(小鋼琴) 同樣『不當』。遺憾的是,有些「物品」不用不知道尺寸是否match. 另按買賣交易,如屬有形物品,有些是可以退還 (return)
或退費
(refund) ,但必須保持原狀與收據,一般化學品(chemicals) 或純服務 (service) 則恐難辦到。
以上「交易」案例是『先使用,後付費』,若事先約定,無可厚非,但其中一造事後逃避付費,糾紛乃生,且男方先謂『不值這個價錢』(有殺價之意),復言『我覺得沒有必要付這個錢』,不無蓄意狡辯與規避責任之嫌。另,例如到加油站加油,即使發現油料品質不良,恐無法退還,加油工人態度不佳,亦無法退費;又旅行導遊品質不令人滿意,無法退費或拒付服務費。但美國大飯店的服務人員,客人忘了或不給小費,還會追上並明要『Tips, Sir? 』(先生,小費呢?) 不管你喜不喜歡他的服務 。但Los Angeles
有一家華人攝影室的廣告是這樣:『「滿意了」再付錢』,强調的是100%
guarantee(技術+服務,完全保證) 顯然有點誇大,但令人印象深刻。
本文作者不詳,但其與房屋有關的隱喻 (metaphor) 如「中古屋」、「馬達」、「傢俱」…. 等,令人莞爾,而雙方争執的繆論更令人捧腹。
當然上面所論,純為局外人幽默的『風涼』想法,尚請諸位看官勿以『黄色』
眼光來看,更不必心存think- into- no- no(想入非非) ,哈哈…..……
Justin Lai 評
04/28/2014
全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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