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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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法學博士陳X元的

『公評台灣學運占領行政院』

一、馬英九政府利用警察暴力對抗手無寸鐵的學生,武器不平等,違反法律平等
原則。

評:從電視畫面看,警察未佩槍,學生則利剪、工具等齊全。双方拿槍對幹,才叫平等,難道你忍心看到學生們無謂送死?228的歷史有必要重演? 當年滿腔熱血的台灣青年真正手無寸鐵,面對的是外來入侵者-拿機關槍的中國兵仔。

二、政府違法在先,人民抗議違法在後,政府違法無責,人民違法究責,只許州 
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愚民欺民害民,流氓政府,立法委員縱容,歷歷在
目,請選民拒絕當政客的愚民。

評:抗議政府施政不當,在民主國家有正常申訴管道。但違法的抗議亦法所不容。台灣民众决非愚民。

三、馬英九政府只顧圖利財團、圖利自己、劫貧濟富、物價連漲、民不聊生、製 
造問題、惡化問題、行政違法、司法違憲、監察吃案、貪贓枉法事件層出不
窮,這是世界上少有的貪污詐騙集團政府。

評。用民主方式表達訴求。

四、馬英九幫派執政目的在圖利、執政方法以假亂真、執政態度唯我獨尊、執政
手段愚民欺民、執政眼光短程搶錢、執政惡果推卸責任,本人被澎科大及教
育部因告官及寄電子郵件事由被解聘並列冊永不適任教師,體驗深刻。

評:個人案例不宜與公眾事務混為一談

五、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陳文茜小姐有陳昱元的遭遇嗎?為什麼隨便批判
學運學生,不食人間煙火,不知民間疾苦,有何資格當新聞評論員?冰凍三
尺非一日之寒,想想人民忍受馬英九多久了。

評:民主國家,人人有言論自由,除非涉及毁謗罪嫌,陳某個人行為應與本案無關。『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比喻不當。執政黨不好,用選票或脚反應。

中華民國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一
台灣警察不是人民褓母而是人民敵人,警察逮捕現行犯誰來逮捕現行犯警察?
評:請訴諸司法來決定

依法現行犯人人可逮捕,請受害民眾提告,或要求國賠
評:仝上。不告不理,但執法者之行為或有偏頗,應由主管司法機關審理

03/28/2014

全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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