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7日 星期一

美國生活點滴-21「臨老重考駕照記趣」


美國生活點滴-21「臨老重考駕照記趣」
-兼談美國的汽車監理所(DMV)

                                      Image result for DMV

記得人生第一次駕照是在1970年在台灣的監理所考過取得,屈指一算已過了半個世紀。然後1986年在美國加州取得美國駕照,迄今亦已30幾年,這兩次考試均包含筆試及路考。2009年由加州搬去西雅圖,2014搬回來,再考一次,但僅路考而已。最近又被通知須再加考一次筆試,始能有效續延(renew) 駕照 。

回憶半世紀來考照的趣事不少,首先談談美國的監理所,它叫DMV=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機動車輛管理局) 屬於州政府的一個機構,和台灣監理所相似,其主要功能為核發駕照和車輛管理等業務。它在主要城市設立,並只有一個名稱,不似台灣因承辦業務多寡,而分為:監理站(如新營)、監理所(如嘉義)、及監理處(如高雄)。

                                                           Image result for DMV

1960-80年代等早年來美國者,不論持綠卡者的移民者(immigrant) 或非移民者(non-immigrant)- 包括持觀光簽證(B1, B2) 、或應聘簽證(H1,H2)等皆有資格申請駕照。但隨著外來移民增加,尤其911之後,申請駕照的限制開始較多。從台灣入境,如擬短暫停留,可先在台灣申請一本國際駕照,來美國暫時使用。若持外交官簽證-A1,則其護照即可充當駕照使用。即使交通違規(violation),也不會開罰單。

美國的汽車監理所,上班時間同一般公家機構,每週(一至五) 8時~17時。但因洽公人數很多,通常上午七時就有許多人排隊等候,若事先沒有約定,到8時開門時,隊伍就排得很長,如同台灣1970-90年代。但記得十年前返台赴監理所時,大擺長龍的情形就不見了,顯然台灣已改善不少。

                                       Image result for DMV
                                                                             

每天來監理所的人申請或換發新駕照者居多。美國駕照通常是每五年更新一次,以申請人的生日日期計算,台灣駕照則是以申請或核發日期起算5年,若不注意常會逾期。若年齡在70以下,無重大違規,美國駕照多半是自動更新(automatically renewed) ,不必筆試,美國稱為knowledge test(常識測驗) 。持外州駕照者初到加州,不必路考,但仍須筆試。加州駕照持有人,遷移到外州,則筆試与路考均可免,不知為何?也許因為加州車輛較多,高速公路也多,且又複雜吧? 如洛城近郊110號乃加州第一條高速公路,原先為方便So. Pasadena, Pasadena, San Marino等鄰近住宅城市居民,到洛杉磯市中心上下班而設,其彎曲幅度之大,至今仍使有些初取得駕照者,不易適應,更不易超速。

加州車輛牌照號碼,目前以含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數字共七碼居多,混合排列如「2KGV286」,首碼為數字,加三個英文字母,再加三個數字,若以26個字母和10個數字,加以數學排列,數目之多應可想像。記得以前在台灣車輛牌照號碼,是按數字順序排序,有時遇到台灣一般人不喜歡的數字如44(死死) 、48(死爸),就要等候許多天,讓不吉利的號碼跳過。美國則可以花錢自選喜歡的號碼,如「WE  168」(諧音,我們一路發) ;「URLOSER」- You are loser(別神氣,你是失敗者) 。

Image result for funny license plates                       Image result for funny license plates
     Are you OK?                                                          Super Bad (超壞)

Image result for funny license plates  Image result for funny license plates
         Not Poor (非窮光蛋)                                    Alcohol (酒鬼)

1960年代,前蘇聯總理-Nikita Khrushchev(赫魯雪夫) 首次來美國訪問,當他被伴隨搭乘直升機在洛杉磯上空,俯視下面的車子時,驚呀地問道:「洛城地區有多少輛車子?」。隨從人員告知:「約4百多萬輛吧」。赫氏略帶猜疑地說:「是否知道我要來,故意從外地調來給我看的嗎」?其實,加州人口若以五千萬人計算,一個兩夫婦的小家庭,若同時上班,需兩台車,若加上兩位上班之兒女,則須4台車,故僅大洛杉磯一地至少應有2-3千萬輛車子,不包括新制七碼的號碼,如50至100年前的執照。

當你排隊依序進入監理所後,首先被問:「為何而來」?知道來意後,工作人員開始分類,並給予承辦號碼,再等候叫號通知至分别窗口辦理。所內總共約有15-20個窗口,第一道手續,先查驗身分,包括原駕照(DL)、I.D. (身分證) 或I-94表格(移民官准予停留期限) 等。最近美國政府已將I.D.分為:真正代表身分的駕照 (Real ID Driver License) 及一般的身分證I.D., 或稱「有相片的身分證」 (photo ID) 申請條件為:
a. 身分證明:包括出生證明 (original or certified U.S. birth certificate) 、未過期的         美國  護照、僱用授權書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b. 社會安全局號碼証 (SSN-Social Security Number)- 等同台灣之身分證字號
c. 居住加州證明:家庭水、電、或瓦斯繳費收據、汽車行照、房地產稅單、銀行帳戶證明。(以上須至少具備2項)
註:自2020年10月1日起,進入美國機場,除有效護照外,僅限用Real ID Card。

數日前突接通知,駕照即將到期,並須重新參加筆試、視力測驗、繳費等手續。一時心情複雜,從前都是到時自動展延,現在卻通知重來,故心理毫無準備。冷靜一想,確已上年紀了。猶豫了數日,開始思考是否必要再申請換新?一則考慮到年歲已大,二則近年來視力減退不少。經与家人商量結果,有的贊成,有的反對繼續持有駕照,理由皆說得通(make sense)。有些友人台灣退休後來美和子女團聚,未持美國駕照者,只得仰賴公車或子女的交通工具,在美國東部如紐約市尚可搭地鐵代步,但在加州則不行,所以有人說:「在加州沒有車子,等於沒有腳」(カリフォルニアでは、くるまがなければ 足はありません)。最後,考慮到為減少麻煩子女,以及本身活得尊嚴,決定姑且再延「最後」一次吧。雖然老人健保(Medicare) 有提供免費交通接送,但等車及候車十分不便。

幾經思考後,決定先去醫院檢查視力再決定。本人自年輕迄今,遠視視力,四十歲時仍維持在1.2,六十歲在1.0和0.8,如今近七老八十,裸視檢查結果是20/20及20/30,幸好在及格邊緣。明白視力無礙後,信心也增加。並即上網查詢如何填表申請,隨後去監理所取回一本「駕駛手冊」(handbook) ,然後開始閱讀,發現內容大約80%和4年前差不多,但比40年前相差達50%。手冊內容包括:交通號誌、車道管理、停車、倒車、交通法規、安全駕駛、轉彎、泊車、緊急情況處理、車輛定位、特殊駕駛情況、酒精及藥物等。考題内容可能和台灣大致相同,及格標準為抽選3-5大項,每一大項約12-15題,考題均為選擇題(三選一)。答錯題數不得超過3題。每次報考12個月內有效,有3次應考機會。若3次皆不及格,明年再來。

閱讀常識手冊數日後,即前往監理所,繳驗証件、繳費、拍照、按指紋、最後筆試。筆試方式有兩種,一般是電腦作答,另一是用鉛筆打x。試場佔用全部辦公空間約5分之一的角落處,採用開放式(open space) ,在此空間内有一大長方型桌面,擺放文具,和供持筆作答的應考者,另有固定在兩面靠牆的7-8個桌上型電腦,以供大部分以英文作答的考生。承辦人會告知你去那一台電腦應試,試題文字除用英文和西班牙文外,另有20多種外文,其中包含繁體中文,我選了中文,監理所供應鉛筆及橡皮擦子。無人監考,不論是電腦或鉛筆作答,大部分考生站立,若使用電腦者,作錯題數超過3題,電腦立即請你停止,用鉛筆作答者則繳卷後再決定吧。

約70%的考題較易作答,30%則須思考一下,如:酒駕吸吐氣測試,21歲成年人的BAS(酒精含量值)不得超過a. 0.08 b. 0.04 c. 0.01. 答案為a. 又在單線公路上下坡車輛會車時,何者須先讓行? a.下坡車b. 上坡車c. 看坡度決定。答案為a. 又轎車時速55哩時,有效的煞車距離? a. 800呎  b. 依路況決定c.400呎,答案為c. 有些考題還真有一點故意誤導你答錯。

20多分鐘後,作答完畢,缴卷並當埸被閱卷,及格与否當埸告知。意外地,有一大題竟錯答4題,不及格。但考試官卻十分客氣地告訴我正確答案,然後再交給我另一册試卷。這次試題少了一半,我花了10分鐘,終於僥倖及格,「好家在」(Such a relief)!。考試官是位中年西班牙女士,我很自然地用西班牙文誇獎她一句 “Cuando estabas en la secundaria, debes ser muy hermosa” (當年妳在學時,妳一定是校花) 。恭維的話得体,受話者高興,頓時嚴肅氣氛變得十分融和。其實監理所的員工也都希望你考過駕照,絲毫無刁難之意,這一點和早期台灣監理所的官員不太一樣。

及格者當埸被核發一張臨時駕照(interim DL) ,正式駕照約二周後郵寄收到。此時心情輕鬆,信心增加,似乎也年輕了不少。


Justin Lai 寫於美國

10/07/2019











2019年9月25日 星期三

(古詩詞-88) 「攤破浣溪沙」


(古詩詞-88) 「攤破浣溪沙」

「青鳥不傳雲外信,丁香空結雨中愁」
             Image preview
白話:青鳥無法傳遞遠方思念人的一點消息,而在那綿綿春雨中綻開的丁香花,其花蕾可是一團團結成,如同愁怨一般。

以上出自李璟的詞,全文如下:
手卷真珠上玉鉤,依前春恨鎖重樓。風裡落花誰是主?思悠悠。
青鳥不傳雲外信,丁香空結雨中愁。回首綠波三楚暮,接天流。
作者:李璟 (五代):
(916-961年8月12日),五代十國時期南唐第二位皇帝,943年嗣位,史稱南唐中主。即位後開始大規模對外用兵,消滅楚、閩二國。他在位時,南唐疆土最大。不過李璟奢侈無度,導致政治腐敗,國力下降。但李璟好讀書,多才藝,常與寵臣韓熙載、馮延巳等飲宴賦詩。他的詞,感情真摯,風格清新,語言不事雕琢,如「小樓吹徹玉笙寒」是流芳千古的名句。961年逝,時年47歲。
賞析
這是一首傷春詞、春恨詞。本詞借抒寫男女之間的悵恨,來表達作者的愁恨與感慨。上片寫重樓春恨,落花無主;下片寫愁腸百結,固不可解。

詞的首句「手卷真珠上玉鉤」是客觀平直的敘述。首句「真珠」二字或作「珠簾」,是舉真珠可包珠簾,舉珠簾不足以包真珠也。前二句委婉、細膩,捲簾本欲觀省景物,借抒懷抱,但既捲之後,依舊春愁浩蕩。可見「鎖」是一種心靈之桎梏,使人欲銷愁而不得。而「春恨」亦非抽象的。「風裡落花誰是主」,風不僅吹落花朵,更將凋零的殘紅吹得四處飛揚,無處歸宿。借此比擬人的身世飄零,孤獨無依。結句「思悠悠」,正是因此而思緒蕭索。
下片從人事著筆,是對春恨的進一步申述,也是「思悠悠」的直接結果。用「青鳥不傳雲外信,丁香空結雨中愁」,點出「春恨」綿綿的緣由。青鳥:傳說曾為西王母傳遞消息給武帝,此句用西王母與漢武帝之典故。這裡指帶信的人;雲外,則指遙遠之處。據說三足的青鳥是西王母的侍者,七月七日那天,漢武帝忽見青鳥飛集殿前,隨後西王母即至。
丁香花又名「百結」,呈十字結狀,比擬繫住人的愁思而不得解脫,如同將惆悵鬱結于千錢情結之中。「丁香結 」指丁香的花蕾,喻指「心結、愁結」,古詩人多用於比喻相思之愁的鬱結不散。如李商隱《代贈》詩中有句:「芭蕉不展丁香結,同向春風各自愁」。而本詞作者李璟之獨創,就在於將丁香結化入雨中的境界,使它象徵心愁的比喻;使丁香花蕾更加悽楚動人,也更加令人憐憫。「青鳥」、「丁香」二句合看又恰是一聯工穩的對仗,一為動物指人事,一為植物指時景,也猶如律詩般的俊語,將思念難解之情,寫得既空靈透脫卻又真摯實在。至此,詞的感情已經濃郁、飽滿。而當手卷真珠上玉鉤之時刻,又是春恨綿綿;「風裡落花無主,青鳥不傳信,丁香空結….」,則使徒然的嚮往更已經成為無望,也是無可逃避的結局。
最後以景語作結:「回首綠波三楚暮,接天流」。楚天日暮,長江接天,似此背景暗示
愁思的深廣。「接天流」三個字讓人想起「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詞中的春恨,有人認為並非這位風流天子,一般的對景抒情之作,可能是在南唐受後周嚴重威脅的情況下,作者借此詞寄託其徨無措的心情。而「青鳥…」等句就是憂國之思的寄託。全詞感慨深沉,語言雅潔,如「不傳」与「空結」;「雲外信」与「雨中愁」描寫得十分情緒化(sentimental)与感傷。

以上參考「詩詞新解」,尚請指教。

英譯:
The messenger birds do not help carry messages to people far away.
The buds of Lilac flowers twist sorrow in vain in the rain

日譯:
メッセンジャー鳥は遠くの人々にメッセージを伝える助けにはなりません。
ライラックの花のつぼみが雨の中で無駄に悲しみをねじる

Justin Lai 編寫
09/25/2019

2019年9月15日 星期日

美國生活點滴-21-蔡總統的「博士論文」


美國生活點滴-21-
Who is Lying about Tsai’s「Thesis」? 蔡總統的「博士論文」

最近台灣有些人士質疑總統的博士論文是假的。這是奇怪也令人震驚的消息,對於一些散播「謠言」者總統已正式提告,此事不但轟動全台,且引起海外人士的關切,因為:
1)     這是台灣也可能是全球罕見的案例-總統控告平民百姓
2)     被告為三位博士级教授的高級知識份子,包括前台大法律系賀德芬、美國北卡大學林環牆及媒體人彭文正。尤其賀教授是位七老八十的女士,年紀比原告大一輪以上(76?) ,和總統之關係應為「台大校友」,有無師生關係就不得而知。
3)     此事可能對明年總統大選有很大衝擊
4)     此事之結果可能也會考驗台灣人的民主素養与風度

玆以公正立場來探討本案兩造各所持之理由:
A.     被告
a.     原告之博士論文在其母校本部圖書總館(Senate House Library) 內找不到(not searchable) 但在今年(07/13/2019)以後「卻」開始出現
b.     原告所持畢業証書上副校長之簽名者為Adrian Smith(其任期為2012-18) ,而非被告畢業時(1984)年的副校長
c.      原告最近-(2019/06/28)正式送交的博士論文中竟有六頁不見(missing) ,且文中有数處用鉛筆修改,但未加修正成為正式送件論文,且時間相隔35年。*(查論文應先通過,才頒發學位和證書是基本常識)
d.     原論文精裝本外觀是藍色,2019年送件的卻是黑色
e.     其中一位論文指導教授(supervisor)為Mr. Michael Elliot, 經查他僅具學士學位,且其時年紀才30出頭,如何能指導博士生
f.      該校1984年畢業生中,有105人取得博士學位,為何僅原告一人獨缺論文

B.     原告
a.     原畢業証書遺失,2015年才申請補發,故副校長不同人
b.     原畢業學校-倫敦政經學院-LSE,有公函確認蔡是該校畢業生,且畢業証書上蓋有鋼印
c.      倫敦政經學院甚至讚揚蔡氏為傑出校友,於不足兩年時間取得雙學位
d.     聲稱該論文在大英圖書館(The British Library) 的電子檢索系統中卻可找得到。
e.     補發之畢業証書中,副校長不一定与1984年同一人。(按:例如在台灣,1960年淡江畢業的校長也許是張建邦先生,1990年補發的校長就不一定是同一人,甚至校名也可能不同,前者可能是淡江英專,30年後則叫淡江大學)。
*但按英國政經學院(LSE)規定,既使補發之証書亦應与原件完全相同(identical)

*個人看法:
1)     原自訂論文之題目-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不公平的貿易習慣和防衛措施) 確實相當吸引人
2)     但論文在英國所有大學卻遍尋不著,有點奇怪。當時1984年代儲存電子複印檔案(electronic copy) 可能不甚普遍,但一般普通影印還是可以辦到,況且被告千里迢迢赴英國名校深造,能取得博士學位乃光宗耀祖之大事,論文正本与畢業証書之正本自應妥善珍藏。
3)     原告1984年即返台並曾應聘政大及東吳大學擔任教職。此兩大學應審核過其最高學歷之証書正本並存有影本,即使這兩大學均已遺失,台灣教育部也應留有影本。為何未見此三個教育單位出面、或出示影本於眾? 按:台灣教育部檢核應聘者之國外學歷時,均會事先透過外交部轉飭駐外使領館會同查證。另2012年及2016蔡氏兩次均曾參加總統競選登記,其時應曾向中選會檢送學歷證明之正本。故若以上單位能夠出示當時檢送的證件,學歷之真假即無爭執之處,更無訴訟之必要。
4)     蓋有鋼印之畢業証書就非假冒? 不一定。2008年倫敦政經學院曾因,接受非洲利比亞總統-格達費150萬英磅的捐款,出售哲學博士學位予其兒子而經人檢舉,導致副校長辭職的醜聞發生。又據說大陸學歷偽造集團十分猖獗,且仿冒技術高超,任何大學名校的證書均能偽造得唯妙唯肖。有趣的是,目前台灣也有類似利比亞設在該學院的研究機構,是否涉及不法捐款給政經學院? 尚待查證。
5)     合理的懷疑是:原告在1980-81年赴該校深造時,按規定應先修讀哲學碩士MPhil(哲學碩士學位),如果21個月內,表現優異,包括選修科目有「份量」、又能列出擬攻讀法學博士的計劃大綱(abstract) ,並經審核小組通過,才能升級(upgrade) 攻讀博士學位Ph.D.若未獲升級之學生可以申復亦可選擇繼續修完碩士學位,但依蔡之學業記錄(student record)顯示:蔡於1982年10月提出withdrawal (退選) ,即不擬攻讀法學博士,並列出原因為「財務困難」(financial difficulty) 。合理推論是:她也未修畢哲學碩士,因其志在「法學博士」。果真如此,其身分(status) 應為哲學碩士的中綴生(drop-out) ,對於法學博士學位而言,她也可能尚不夠格為「博士候選人」(candidate) ,因為未具備初步之資格。但不知何故她卻又把申請修課單逕改為法學博士,並加註其現在的題目。
6)     另依該校LSE規定:
a.     取得進修博士學位資格者,須送繳交論文(dissertation-美國) (thesis-英國) 之申請書含論文大綱,經通過後
b.     再送交論文全文審查,同時須註明指導教授(supervisors) 二至三名
c.      経審查通過後,通知口試(oral exams)
d.     口試通過後,正式發文通知並頒授(award)學位与畢業證書
e.     已通過定稿的論文應從新整理再交付學校数份複製本,至少應送一份至英國高等法律研究院(Institute of Advanced Legal Studies)
7)     LSE博士生送審論文之資格限:
a.     須已完成學期註冊者 (registration)
b.     學生限制居住英國? 不一定。少数例外:「學術研究次級委員會主席得准許學生住在英國以外地區」(reside outside the UK during their period of registration.)
*是否原告利用此規定於1984年返回台灣,不得而知。
8) 全世界博士論文失而復得(missing & recovered)的案例不多
9) 遵照阿扁總統建議:蔡應提出論文,以平息大眾的猜疑,才是上策。

*本官司結果之預測:
1)     原告撤銷告訴,全案不了了之
事涉複雜的大學修讀學位規定,非一般人所能瞭解。尤其承審法官對國外情形不甚瞭解,能否勝任,值得懷疑。又台灣執政黨干涉司法權案例,層出不窮,能否公平判決,又是疑問。當然如能撤銷,皆大歡喜。但原告信譽破產,撤銷恐絕無可能。
2)     判原告勝訴,即毀謗告訴成立。但本案:
a.     由總統府提出,若起訴,則為公訴罪,又偵查不公開,法官又可依自由心證判決,對被告不利
b.     毀謗官司乃二審定讞,拖上一、二年乃常有案例。
c.      群疑未釋
3)     偵查与判決速度之快慢:可能依2020年大選選情而定
a.     若選情不利執政黨候選人之連任,則可能速判原告勝訴,以挽救執政黨
b.     若選情有利執政黨候選人,則把案子壓一下,俟大選結束後再宣佈偵結
4)     判被告勝訴,即毀謗罪不成立,訟爭之學歷造假確實存在,被告無罪。此種可能出現機率恐怕也不大。因承審法官須預先考量:若蔡繼續連任,則承審法官很快會「無頭路」(失業),日語叫「頭キル」(刣頭) ,任何法官都會慎重。除非2020蔡敗選後,才宣判被告無罪。
5)    LSE-政經學院之立場:
a.     據實作證? 很難。因它已公開聲明:蔡有論文及證書。但若維持原供,諸多証據兜不攏
b.     繼續配合原告證詞,恐有傷學院之聲譽,及台、英關係,若被告連任的話,設在該校的台灣研究中心可能被撤,影響對該校的持續贊助
*最後:
若畢業證書与論文俱為真實,就還原告一個公道,將被告處以應得之刑罰。否則(unless otherwise)希望多数台灣人具備道德勇氣,如同1970年代的美國人如何面對水門案的事實,若被告無罪,就予被告無罪的判決。台灣人當總統固然可貴,亦值得珍惜,但總統個人的「誠信」更加難得。而台灣人們所期待的是訴訟兩造皆應秉持良心「說真話」(speaking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nothing but the truth) 。


Justin Lai寫於美國

09/1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