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 星期日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科學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科學

台灣俗諺「有錢辦生、無錢辦死」是指官府貪污腐敗,遇到冤屈的小老百姓根本無法討回公道,橫行鄉里的土豪劣紳卻有衙門撐腰。在沒有人權法治的古早時代,官員會這樣罔顧道義,助紂為虐,是沒有什麼令人意外的。但是沒有想到,在現今的民主社會中,我們居然會看到一些科學家也做出相同的行徑。
在餿水油風波爆發之初,食品藥物管理署找東海大學蘇姓教授來安撫公眾。蘇姓教授以餿水油量除以人口數,得到結論是「11滴油,對健康風險低」,他更大聲斥責反對意見,「說餿水油有毒請提出科學數字,不然就該閉嘴」。在經歷了一個全國民眾「聞油恐慌」的中秋假期之後,官方完成檢驗報告,行政院做出了「合格但不合法」的結論。民間與官方科學家攜手合作,要民眾不要大驚小怪,彷彿拒吃餿水油產品就像是不理性的無知行為
然而根本的問題在於:是否「未能證明有害」就是「無害」?表面上看來,宣稱餿水油無害、合格的科學家就像是恪守「無罪推定原則」的司法人員,產品不能檢驗出有害的物質,那應是視為是無害的,就如同沒有被判刑確定之前,每個人都是清白。事實上,這完全是濫用科學推論的程序
簡單地講,「未能證明有害」並不代表「無害」,主要有三個理由。首先,從三聚腈胺風暴中,大家已得到教訓,原來「零檢出」並不代表「不存在」,原因在於任何儀器都是其必然的測量誤差。其次,任何食品檢驗就是我們身體驗查一樣,只是會針對特項目。你不會拿一份只血壓、身高、體重都正常的體檢報告,就安心宣稱自己沒有任何慢性病。許多專家就指出,食藥署的檢驗完全忽略許多致癌物質,因此低估了其帶來的健康為害。更後,餿水油本來就不能吃的東西,當然很少人研究其實際的健康後果,用這樣來宣稱「缺乏有害的證據」,合理嗎?
無獨有偶,在上個月,長期關切台塑六塑污染的台大公衛學院詹長權教授公佈了一項驚人的發現。在僅離六塑不到一公里的橋頭國小許庴分校,招生不過一年,學生身上氯乙烯單體(VCM)濃度相當接近在工廠內直接曝險的勞工。比較更遠的三所小學,許庴分校同學的數值更是明顯偏高。VCM是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的一級致癌物質,也只有在生產聚氯乙烯(PVC)的工廠才會出現,因此詹長權認為六輕帶來鄰近學童的致癌風險,要求雲林縣政府設法處理。結果在記者會上,卻出現了某些學者要求這項研究要採取更嚴謹的科學程序,例如要排除極端值、尋找對照組,甚至是要經過國際學術期刊匿名審查程序,才能算是值得信任的研究發現。在這個人命交關的當下,明明是污染者與被害者之間的壓迫問題,突然間卻成為了科學方法論的辯論,這是正常現象嗎?
奇特是,當不利於財團的證據浮現,而且是涉及明顯而立即的致癌風險,就會有一群科學家堅持要採取最嚴苛的科學標準。相對地,當某些不肖廠商的非法行徑曝光時,科學家卻是反向操作,不旦應被遵守的科學程序不見了,甚至是基本的推論邏輯都會被扭曲,只是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科學方法明明是一套普遍遵行的標準,結果卻用於幫肇事業者找「不在場」證明,或是用來阻礙受害者討回公道。原來,看似中立客觀的科學,遇到財團與官員也一樣是會轉彎。
傳統上認為,以追求真理為職的科學是一門崇高的志業。社會學家Robert K. Merton就曾指出,西方科學革命得以出現,是因為有一些價值觀的引導,包括共享(communalism)、普遍性(universality)、公正(disinterestedness)、共同的懷疑精神(organized skepticism)。一直到現在,科學仍受社會尊敬,因為我們總是相信,這些精神仍是引導目前從業人員的參考準則,因此,科學家的專業判斷也帶來一定程度的道德權威。然而,這種浪漫化的想像早就過時了,目前的科學研究都需要龐大的資金奧援與機構的協助,而誰有能辦法提供這些物質條件,也就主導了科學研究的取向,甚至是或多或少決定了科學家所扮演的社會角色。
在台灣,有許多科學家偏向財團傾斜,幫政府粉飾太平,而不是站在弱勢人民的立場。說實話,這一點也沒有什麼令人驚訝的,除非你對於科學仍舊抱持著過時而浪漫的幻想。科學不是中立的,因為我們的社會本來就是不公平的,就如同在不平坦的土地上,是蓋不出筆直而穩固的高樓大廈。
少數科學家願意挑戰權勢,致力於揭露那些不願被面對的真相,無論他們所服膺的價值與理念為何,都是令人感動的。但是一般公民不能被動無為,只消極等待這些異議科學家來拯救我們。套一句三月學運的口號,自己的科學自已救!只要我們認真進行民主監督,致力修正越來越不平等的社會現況,科學才更有可能真正提升我們的福址。

何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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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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