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談中外『倫常』

42. 談中外『倫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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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人間的倫理規範,使家庭和睦,社會運作正常。所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恩愛,相敬如賓,禮尚往來等,這是法律之外的無形約束力(bondage) ,也是維繫人倫網綱的要素,從前小學時代常背的詞句-『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以及『齊家治國』等,今天重新回味,確有道理】。

上次台灣諺語中提到『尼姑做滿月』-(Pronounced as:neen koh tso muah guei)
註:尼姑是出家人,除非偷情犯戒,否則無法生子,比喻幾乎很少或不可能發生之事。(嬰孩出生滿一個月,台灣叫滿月)
直譯:A nun celebrates her son’s birth for one month. (尼姑產子請吃彌月酒)
意譯:An incident or something rarely, never happens or is unlikely to happen.

有人提出另外一句『尼姑生子賴眾人』台語讀音: neen goh seng kiah luah zhing-ran本句比較直接、粗俗,意含尼姑產子,指控許多男人涉嫌與其有染,按「賴」乃誣賴之意。原上句強調稀有之事,本句則強調姦淫(adultery) 罪嫌,疑與多人有關,比喻自己惹事不敢承當。其實尼姑為出家人,若以通姦罪論處有欠公平,蓋adultery乃涉及婚外情,即含第三者 (a third party involved)
 
佛教界也有和尚不堪入耳的傳聞,從xx大師到小和尚都有,台灣南部某名剎主持,每隔一段時間會帶假髮、改穿西服下山,『冶遊』風流一下。『事後』回來就把偽裝的衣服髮飾等物脫卸,重新穿上架裟,仍然是信徒『敬仰』的大師一位。更荒唐的有,尼姑與和尚到戶政事務所公然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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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與天主教也有類似情形,天主教神父性侵小男童案件曾發生多件,有位讀者提供一句諷刺台諺,『地獄烏魯魯,串掠長老甲牧師』台語讀音: deh gah ooh luh lluh, chuan liah tiang loh gah bot suh-(意謂-黑漆漆的地獄,關的全是長老與牧師- In the darkest hell, all those imprisoned are elders and priests) 真是諷刺!
不過神職人員若發現神職工作與自己『志趣』不符,則可以『還俗』,佛教界規定尼姑一生僅有一次機會,和尚則次數不限!( How do you like it!?) 不知基督(天主)教如何規定?

至於希臘悲劇Oedipus弒父(Laius)娶母(Jocasta) 之事,起因於『雙方不知對方身分』的情況下,(unaware of each other's identities), 其父被其從馬戰車上摔下致死。又因Oedipus聰明地解開了Sphinx (古希臘人面獸身長有翅膀的怪物) 的謎語,而獲贈王位及其生母寡婦(dowager)之喜歡。他在非存心、亦非故意之下(process) 應驗了預言。編劇者恐無強調Oedipus明知弒父及娶母之逆倫情事,而強調為悲劇,可見當時社會仍重視人倫。(此事比中國的薄熙來在文革時期痛毆其父,打斷兩根肋骨更絕! 薄熙來是明知故為,恐與共產黨交心有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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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近代史上確有逆倫情事,如美國LA附近San Marino市內,有一著名的Huntington Library,他是19世紀美國西部鐵路大王Henry E. Huntington (1850-1927) 的私人豪宅,佔地約500英畝,後改為收藏17-19世紀歐美藝術品的博物館及植物花園 (原先僅有歐式及日本式花園數年前中國經濟起飛,也捐一座『流芳園』,中國特別派遣了50位蘇州造園專家前來美國負責監造) 現其家屬已將該產業捐給政府維護。Huntington生前一手打造全美獨特(unique) San Marino市,因種族歧視1950年代還拒絕中共航天專家-錢學森搬入 。他1913年離了元配,娶了已守寡的嬸母-Arabella Huntington。兩人年歲相同,但輩份有別,雖相愛有加,但算不算亂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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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The Scarlet Letter(紅色字母) 這本小說,無疑是Nathaniel Hawthorne(霍桑)Magnus Opus (傑作) ,其主題不在神職人員如何勾引有夫之婦,而在批評17世紀清教徒(Puritans) 教規的嚴苛(strictness) ,即使教徒懺悔也不見容於社會,另予人感覺到,許多教徒恪遵的傳統並不實在,也不會給人帶來快樂,女主角認為藉每日自我懲罰與懺悔,罪惡應可被赦免,也可上天堂。而神職人員開始過純潔生活,後以腐敗收場,也從明顯的得寵,淪落到猛受咀咒與苛責(a descent from apparent grace to his own dam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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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wthorne 書中所描寫的故事也許是個案,也許是通盤事實,但涉及神職人員與信徒發生苟且行為,當然嚴重觸犯社會倫理,即使在今天亦難為社會接受。但涉案人唯一可以自我辯護的是,他們與凡人無異,也有七情六慾。而中國古代出家人除修行外尚有節制飲食如吃素,減少動物蛋白質的攝取,以壓抑性慾,但天主教與基督教神職人員,則無此要求。據云天主教神父當無法克制慾望時,可在密室內自我鞭打,實在不行,就提出『還俗』的請求。

 
通姦婦Hester (Mother) &Pearl(女兒)        A = adultery

21世紀現代人仍有藉宗教之名,破壞人倫綱常之實者,如摩門教(Mormons) 的一夫多妻制(polygamy) 。諷刺的是(Ironical or not,) 還有人信奉。至於聖經中描述的違反倫常的案例,如創世紀中第11-14, 19節,是關於Lot的兩位女兒灌醉並色誘(seduce) 其父成姦,真的是老爸酒醉不知情(without his knowledge)? 老大生了Mohab, 么女生下Ben-Ammi(Ammon)。但研究聖經學者有人以為,Lot的女兒可能是始作俑者和近親強暴者 (initiators and perpetrators of incestuous ‘rape’) ;並以為這是女兒「迷奸」(drug rape) 父親的行為(為父親脫罪?);但另有學者則認為是父親「性侵」女兒。到底那一種說法正確,迄無定案,而聖經敘述者也有人掩蓋此事。但基督徒們崇敬Lot為正直人士,另依記載,耶穌是Lot的後代,傳自大衛王的曾祖母-Ruth,而RuthMoab之後代,Moab則是Lot與其長女所生之子。是否此事因與耶穌出身的淵源有關,致使聖經學者不敢窮就其因與其果?

聖經中Lot 與兩位女兒的超越正常倫理關係,雖然與神的誡律不符,但
神的旨意或許在強調『傳宗接待』的重要性,即所謂 『只求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 (" 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後代記載也未見對此事有明顯爭執的看法,大部分對此事也略而不提。這是男女之間之情慾(lust)問題? 或亂倫的嚴重性? 若以現代人看這未必是他們三人『奉旨行事』的權宜之措施吧。

按聖經乃多人智慧的結晶,包含許多種族的看法、文化與生活習慣等等,今日有人認為其中哲理也有來自印度、伊朗及中國等。又公元前的中東社會,對於人倫家庭規範的要求恐與公元後有很多不同。當然摩西承自上帝的誡律(commandments) 使基督徒有具體的倫理約束力,應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東方國家如中國、日本、韓國、越南等國家受儒家思想約束甚大,尤其是漢武帝為鞏固其帝王霸業,主張罷黜各家,獨尊孔子,使人們即使不信宗教,也得受舊禮教的約束。二次大戰前,日本人尚提出『半部倫語治天下』的口號,且也力行不輟。可惜中國本身幾百年來因北方強盛的異族入侵,固有善良文化被摧殘,與百年來各國列強的乘虛而入,也將固有倫理道德破壞殆盡。另中國東北部分鄉下人,迄今仍保留一項奇風異俗-若兒子離鄉背井,出外就業,無法返鄉親自舉行婚禮時,按當地習慣,應由父親代表,除宴客外,父親也代得替兒子與迎娶入門的媳婦『共進洞房』! 雖然此舉獲得親友們的祝福與讚同,但這是在親友們眾目睽睽之下,公然『亂倫』!!


Justin Lai(賴正雄) 寫於美國


10/0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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