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同性婚姻法
頃接相關資訊,獲悉『同性婚姻法』有可能在台灣立法被通過。消息傳來反對聲浪高漲,它們多以『倫理道德』為出發點,大聲『撻伐』。但聽不到幾種另類聲音,一為主張贊成者(advocators) ,另一為社會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人士,其三為政界領袖的看法,包含總統本人。
主張贊成者大部分可能只限於文字表達,真正敢挺身而出,大聲疾呼,同姓婚姻之立法之絕對必要者不多。社會上有頭有臉對此事看法者,如凡事軋一角的李遠哲,也是台灣教改推動人,未見發表高見。民、國兩黨的重量級人物,沒有聲者,或許認為這事和政治話題無關,而最高領袖-總统尚未出聲。
小時候常聽人說,某男生具有女生的性向或嗜好為KARN -AH(盛食物的容器)或『半男樣』-即不男女的男生,或叫『KARN仔體』,亦即今日所稱gay(男性同性戀者) 。台灣人稱某男生被『掠去摃KARN -AH』(被人「鶏姦」之隱喻),此乃諷刺『堂堂男子漢,屈就女兒身』,乃極盡羞辱之義。但很少有所謂女生喜歡女生的情形,起碼也不敢公開表示。
許多年來,不少人懷疑『空心菜』-蔡英文是『穿褲子』的,即女子同性戀者,而非『穿裙子』-即正常女性。現在更有人以她的立場,和婚姻現况(marital status)-未婚(single), 而認為她就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 ,故她對『同性婚姻法』,或有不便表示看法之苦衷吧。真相如何,見仁見智。
今日美國民風開放,已有少數若干州,經立法通過准許同性婚姻,分男女性统稱Same Sex Marriage. 但附和的州還是有限,有人誤認這是文明的先進,時代的潮流? 台灣同性戀者為倡風氣之先,居然慫恿民意代表,提出立法的主張。不但在世界上罕見,在亞洲還是最早提倡者,中國大陸沒有人如此做,日本和南韓也沒有。其實就同性戀人數而言,台灣人並不比中國或日本多。
台灣同性戀者早在二次戰後,1950-60年代即有,多數在大城市,尤其在當時所謂的「新公園」內,後改名為「228紀念公園」十分猖獗,但他們尚知收斂,晚上才有活動。
所謂的「同性婚姻立法」,指公開合法化,這對於自古崇向儒家思想,重視仁義道德的台灣人民,以及醫療衛生實有極大之衝擊:
1) 推翻固有倫理道德。陰陽結合乃自然現象,不能違背,因同性婚姻而造成『男男』或『女女』的夫妻關係,等於顛覆人類幾萬年的『傳统』,違反自然,也可能導致人類後代無法衍傳,將造成贊成此種立法之國家,民族萎縮,甚至滅族(extinction) 。千字文第一句說「天地玄黄」,現在容許同性戀婚姻存在,則『無法無天』,宇宙間相對關係的存在無存,電極若無正負極,無法產生能量。中國古老哲學,五行相生相尅,愛因斯坦首倡的相對論(theory of relativity) ,恐均將勢必重寫。
2) 因同性結合產生的疾病問題,十分嚴重。異性戀((heterosexual)結合,因性關係的疾病,即所謂的性病(venereal
diseases) ,人類早已能有效控制。但同性戀性關係(homosexual)所產生的疾病,迄今醫學界仍束手無策。它叫『愛滋病』,英文叫AIDS, 原義為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s -『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注意此字的定義為後天(Acquired) 得到的,而非先天性,易言之,乃人類自作孽所得到的病。免疫系統(Immune system) 是人類與生俱有的抵抗疾病的能力,或叫抗體(anti-body) 。人若欠缺抗體(deficiency),則百病入侵,任何醫療仙丹(panacea) 或特效藥均無效。更重要的是此種病具傳染性(contagious) 及遺傳性(hereditary) 。看看非洲一些罹患者及其後代的病徵和痛苦的病象,令人不寒而慄。
3) 倘若台灣立法通過,全世界同性戀者,若無法在其本國『結婚』者,必蜂擁而來。隨之而來的是,另一種『異種愛滋病毒』,台灣全民恐必須付出更多的醫療代價。
《結論》
少數人之權固应受尊重,但若影響大多数人的生活、作息、社會價值观或傳统倫理及道德時,行政權有權干予、裁决、甚至明令禁止。台灣的民主並非全球最先進,對此影響全面社會的重大問題,没有立即作出「决定」的迫切性」,更無借此「標新立異」的必要。
台灣人自己選出的總統,迄今表現確是軟弱無能,無所作為,不論是內政或外交,也辜負少台灣人的期望。看看鄰國新加坡的鞭刑重罰,口吐口香糖,黏住捷運公車車門使其無法關閉,影響乘客安全,即使惡作劇者是來自國外年輕觀光客,也須接受處罰。菲律賓的走私及販毒,新總統以槍斃重刑對付,走私犯驟降,人民生命和財產獲得保障,俗謂『治亂世用重典』確有其功效。
台灣决不會因通過同性婚姻法,而提升國際地位,國家安全更稳固,全世界那麽多國家,要存要亡,悉聽尊便,咎由自取,他人干涉不得。除法律相關規定之權利要維護外,「良心」应由誰來監護。顛倒是非,罔顧倫常,乃乱世之象。
天主教斥同性婚姻為「against nature」違反自然,迄今尚無任何天主教國家,通過此法。台灣佛教领袖,可能在佛光山睡覺,無暇顧及嚴重的社會問題。基督長老教會們,對台灣獨立的政治議題有興趣,但端正風氣和他們無關。
清末名臣-曾國藩有一名言傳給後代-『風俗之厚薄繫乎一、二人心之所嚮』。此一、二人乃居上位的領導人物。身居高位者應挺身而出,倡導善良風俗,匡正惡習,以人民福利為首要考量,這才是積極作為。民選總统應拿出魄力,提出遏止歪風辦法。台灣人如自甘墮落,導致社會風氣敗壞,甚至內亂,男不男,女不女,此絕非幾百年來,台灣先民努力的代價和所想看到的結果。
Justin
Lai
寫於美國南加州
06/02/2017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